有些用人單位對女性的要求很高,要求女性必須結婚,而生孩子的目的是為了防止女性在工作期間結婚生子,會給用人單位造成壹定的困擾。因為女性結婚生子需要很長時間,可能會持續半年,而在這段時間內,員工無法為公司創造價值,用人單位還要為女性繳納保險,自然有些單位不願意招這種女性。
第二,女性更註重家庭
雖然許多婦女出去工作,但她們仍然要在家裏做事情。我每天需要做很多家務,我需要幫助我的孩子做作業。也許我得去學校接他們。這樣就沒有辦法把所有的精力都集中在工作上,很有可能在面對工作的時候會分心或者經常請假,用人單位當然也不希望出現類似的員工。
第三,這份工作不適合女性
社會上有些工作確實不適合女性,但也很正常。有些工作適合男性,有些工作則主要由女性來完成。畢竟這個社會還是有壹定分工的。
這些都是女性在找工作時經常遇到的問題。比如壹般用人單位都不希望壹個二十多歲的未婚女性,因為她進公司後,可能沒多久就要請婚假,然後請產假,這必然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而且有些女性在休完產假生完孩子後,不會繼續在公司工作,而是選擇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