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人戶籍信息的查詢範圍:
1.國家機關、部隊等黨政機關因“政審”等工作需要,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查詢人口住址信息時,可提供常住戶口登記地址或暫住地址,其他信息不得對外提供。
2、公、檢、法和紀檢監察部門因調查處理工作需要。
3.公民個人因個人原因尋求親友。
4.市民需要查詢新生兒重名情況。
5.律師事務所可以提供其姓名、性別、年齡、戶籍地址、國籍、身份證號、文化程度等。
6、政府部門因社會管理需要,查詢本轄區人口統計信息,經上級人口管理部門批準,可以提供相關統計數據。
壹般來說,戶籍又稱戶口,是指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為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而制作的法律文件,也是我國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壹般是指出其父母出生時登記戶口的地點,戶口簿上應填寫其登記戶口的地點。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文章
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負責。
有派出所的城鎮,以派出所轄區為戶口管轄地;未設公安派出所的鄉、鎮,以鄉、鎮管轄為戶口管轄。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是戶口登記機關。
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宿舍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分散居住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在戶口所在地登記。
居住在軍事機關和部隊宿舍的非現役軍人的戶口,由各單位指定協助戶口登記機關辦理戶口。
農業、漁業、鹽業、林業、畜牧業、手工業等生產合作社的帳戶。,應由指定的合作社協助戶口登記機關進行戶口登記。合作社以外的戶口,由戶口登記機關直接登記在戶口。
第五條
戶籍以戶為單位。與監督者同住的人為壹戶,監督者為戶主。壹個獨立的家庭,由我當家。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和公共* * *宿舍的戶口* *設立分戶或單獨戶口。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身份證法
文章
居民身份證登記的項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戶口地址、公民身份證號、個人照片、指紋信息、證件有效期、發證機關。
公民身份號碼是每個公民唯壹的、終身不變的身份代碼,由公安機關根據公民身份號碼國家標準編制。
公民申請領取、換領或者補領居民身份證,應當登記指紋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