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防接種相關法律法規介紹:
《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令第10號)。國務院第434號令)
第六條規定?國家實行計劃免疫和擴大免疫制度。
第二十六條?國家對兒童實行預防接種證制度。兒童出生後1個月內,其監護人應當到兒童居住地承擔預防接種工作的預防接種單位為其辦理預防接種證。接種單位實施預防接種時,應當查驗預防接種證,並做好記錄。
擴展數據
壹、接種疫苗前,家長應註意:
(1)拿好寶寶的預防接種證,不要折疊或損壞,以便接種門診打印或登記接種信息。
⑵給寶寶換上柔軟寬松的衣服。
(3)保證寶寶的飲食和正常休息,因為在他饑餓和過度疲勞的情況下很容易發生接種疫苗的情況。
二、接種現場,家長應註意的事項:
(1)認真閱讀告知單內容,咨詢了解寶寶將接種什麽疫苗,可以預防哪些疾病,有哪些接種禁忌癥,接種後可能引起哪些不良反應,註意事項。
⑵壹定要如實告訴接種醫生寶寶的健康狀況。如寶寶的病史、對食物和藥物的過敏史、最近壹次接種疫苗後的反應、寶寶及其家人是否有免疫系統問題、最近是否使用過免疫球蛋白或輸血、現在是否有發熱、皮疹、腹瀉等,以便醫生判斷是否給寶寶接種疫苗。
⑶按醫生要求接種疫苗。
⑷家長在接種疫苗時主動向接種醫生索要當地接種單位或疾控機構的聯系方式。
參考資料:
廣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兒童接種疫苗時間詳解
百度百科-兒童預防接種證
洛陽網-【咨詢】防疫書與出生證姓氏不符怎麽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