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5438年到0978年,我國城鎮居民人均居住面積只有3.6m2,缺房戶達到869萬戶,占城鎮總戶數的47.5%。實踐表明,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住房完全由國家承包,實行福利分配的方式是行不通的。
1980年4月,鄧小平同誌明確指出,住房改革要走商品化的道路,從而拉開了住房制度改革的序幕。
1982年,國家有關部門設計了壹套補貼出售新房的“三三制”方案,即政府、企業、個人各承擔1/3,並在鄭州、常州、四平、沙市試點。
試點中驗證了職工有購房需求,有壹定支付能力。也暴露出大量老舊公房的低租金制度沒有觸動,租購比價不合理,個人缺乏購房動力,住房建設資金無法自行循環,國家和企業難以長期承擔這壹負擔。所以相關部門在1985停止了這種做法。
從65438年到0985年,住房制度改革從“三三制”轉變為租金制度改革的研究和設計。65438-0986選擇煙臺、唐山、蚌埠進行房改試點,試行“提高房租補貼,租售結合,以租促售,配套改革”的方案。
這壹試點從根本上動搖了根深蒂固的住房福利、等級觀念和消費觀念,基本解決了住房分配的不正之風,調整了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利益關系,為國家住房改革提供了思路。
二、第二階段:從分批到分階段全面推進和深化改革。
1988年,國務院召開第壹次全國住房制度改革會議,推出《關於分階段實施全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1991 6月,國務院發布《關於繼續積極穩妥推進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要求有計劃、有步驟地將現有公有住房租金提高到成本價租金;職工在規定的住房面積內,按標準價格購買公有住房。
1994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確定房改的根本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新型城鎮住房制度,實現住房商品化、社會化;加快住房建設,改善居住條件,滿足城市居民日益增長的住房需求。
第三,住房貨幣化和保障制度
1998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進壹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宣布從同年下半年起,全面停止住房實物分配,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首次提出建立健全以保障性住房為基礎的多層次城鎮住房供應體系。
到1998年底,全國全面停止實物分房,中國城鎮住房制度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
2003年以來,中央政府壹方面繼續推進住房制度改革,另壹方面加大了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力度。國務院先後出臺了“國前八條”、“國後八條”、“國後六條”等壹系列文件,提出在高度重視穩定房價特別是普通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價格的同時,加快建立和完善適合我國國情的住房保障體系。
2016全國兩會期間,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部長陳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住房制度是國家的壹項重要制度,關系到民生,關系到深化改革,關系到建立新的體制和機制。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住房制度改革方向要明確,以滿足新市民住房需求為主要出發點,以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為主要方向。
擴展數據:
改革的目的和原則:
1,改革的目的
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建立和完善以保障性住房為基礎的多層次城市住房供應體系;發展住房金融,培育和規範住房交易市場。
基本原理
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則是:在國家統壹政策目標指導下,地方政府分別決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堅持國家、單位和個人合理負擔;堅持“新房制、舊房法”,平穩過渡,全面配套。
百度百科-住房制度改革
中國人民和國家歷史網-中國住房改革的歷程:綜合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