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實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的目的
全國生產安全事故頻發。在這個多事之秋,如何穩定現有的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成為知識經濟時代安全生產的首要問題。國家推行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合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和技術人員。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前景
非常樂觀。未來五六年內,註冊安全工程師的社會地位和待遇將達到不低於註冊會計師和註冊律師的水平,但國家局並未明確。為什麽國家局不清楚?因為如果國家局明確規定了註冊安全工程師的權益,那麽很多不從事安全生產的人就會去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這就違背了國家局的初衷——讓絕大多數對安全生產有貢獻的老安全員在三年內成為註冊安全工程師。此外,註冊安全工程師數量達到壹定數量後,國家才能依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配備註冊安全工程師。國家局在等,考試者請耐心等待。
處理
註冊安全工程師的待遇以後會提高到壹個很高的水平。第壹種人是有能力有本事的人。這些人的待遇會達到安全副總裁的級別,準確的說是“安全總監”。具體來說,這些人知識全面,工作經驗豐富,確實能提高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水平。這些人原來的待遇已經基本達到副廠或副部(處)級,但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辦法實施後,要求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第二種人是壹般的安全經理,他們的待遇會提升到安全部門(部門)負責人的級別。這些人的待遇已經提高到原來老板的水平,所以必須努力工作,盡力保證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從而達到穩定現有安全管理和技術人員隊伍的目的。第三人,安全生產領域知名專家、博士或海歸,設立註冊安全工程師事務所,為生產經營單位提供安全生產相關技術服務。這些人生活最滋潤,名利雙收。第四種人,從原單位到中介機構工作。這些人的收入隨著政策和市場的變化而變化,可能會比壹般的安全管理人員高,但相對不穩定。社會地位不如第壹第三種人。
執行時間
現在還沒有明確的時間表,但可以預期。
2006年,國家局發布《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辦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配備壹定數量的註冊安全工程師;
2007-2008年,國務院發布了《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條例》。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不要求參加人員有相應的安全工作經驗,但是考試難度會很大,沒有從事過安全工作的人幾乎不可能通過考試。
2010年,全國人大頒布《註冊安全工程師法》,註冊安全工程師制度全面步入正軌,實現國際互認,成為受人尊敬的行業。
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通過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的人員能否承擔與其權益相對應的責任。這也是國家局要求通過審核的單位在註冊時簽署意見的原因。因為國家局不可能知道每個人的具體情況,只能根據他所在單位對他的能力和工作表現的評價來決定是否批準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