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參與國土規劃和區域規劃的編制;
3、負責組織重大項目的選址和可行性論證;
4、負責城鄉規劃設計和建築、勘察設計管理;
5、負責組織編制全市城鄉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參與研究制定專業規劃和城鎮體系規劃;
6、負責審批城市規劃;
7.參與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城改造;
擴展數據:
市規劃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城市規劃的部門,主要負責城市規劃的研究和編制,並對城市規劃的實施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主持黨務和行政的全面工作。
負責計劃委員會的辦公室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聯系新聞媒體和保密工作。
負責機關的後勤保障。
(壹)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城市規劃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研究制定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有關技術標準、規定、規範和辦法,組織實施並監督檢查。
組織城市空間發展戰略研究,研究城市規劃、城市測繪、地名管理等重大問題。
(二)組織編制城市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近期建設規劃、詳細規劃、區域規劃、城鎮體系規劃和市政府其他指令性規劃。
組織、指導和綜合平衡其他專業和專項計劃;指導區縣編制職責範圍內的各類預案。
依法審批各類計劃。
(三)負責建設項目的規劃管理、市政基礎設施的規劃管理、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規劃管理。
組織計劃項目的實施;依法實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四)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根據城市規劃的要求和建設項目的性質、規模,提出規劃設計條件;根據城市規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的意見。
確定建設用地定點申請,確定建設項目用地位置和邊界;依法實施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管理制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