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政府采購招標公示期持續多少天?

政府采購招標公示期持續多少天?

政府采購招標公示期不少於3天。

政府采購中中標後公示期的規定是:

1.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建設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

2.如果是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長期公示,但中標公告屬於7個工作日內的質疑期;

3.如果是依法必須公開招標的機電產品國際招標項目,公示期不得少於3天。

在投標過程中,由於本單位的整體性價比或實際設計方案高於其他正在投標的單位,因此得到招標人的壹致認可,公開投標方案,以示公平。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

設定政府采購公示期的理由:

壹般來說,任何公告都要有截止日期,公告截止日期視為已送達相關當事人,默認接受。此後,任何人不得以未看過公告為由否定公告的法律效力。

因此,在壹些政府采購項目中,通過發布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和咨詢、詢價等方式邀請供應商參與。因為它們是向不特定的人發布的,為了確認公告信息或要約邀請已經發送給潛在的供應商,應該設定壹個截止日期。

否則,如果采購公告沒有時間限制,部分供應商在采購文件發售期間因各種原因未能看到采購公告,從而無法獲得參與資格,可以公告壹直有效為由質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

法律依據:

《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招標人應當自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3日內公示中標候選人,公示期不得少於3日。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內提出。招標人應當自收到異議之日起3日內作出答復;在作出答復前,招標投標活動應當暫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