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是:
1)攻讀學位人員應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學生資格審查表(此表由留學生資格申報系統填寫並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請如實準確填寫表格,並領取原件);
2.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證書、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證書或臺灣省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收到復印件,核對原件);(深圳市境外學歷認證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深南大道8005號深圳市人才園行政服務大廳窗口16-17,電話88123601)。
3、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並核對原件),戶籍已註銷的提供當前有效護照(復印件並核對原件);
4.壹張兩寸免冠彩色照片。
(2)訪問學者應提供以下材料:
1.留學生資格審查表(此表由留學生資格申報系統填寫並提交成功後自動生成。請如實準確填寫表格,並領取原件);
2.出國留學前在國內獲得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領取復印件,驗原件),同時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薛鑫網)進行網上核驗,打印並提交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電子核驗有效期30天,請在有效期內提交材料,領取復印件,驗原件),或提供全國大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認證書。
3、國外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參觀邀請函或推薦信(須證明從事科研工作壹年以上,領取復印件並核對原件);
4、如屬公派訪問學者,提交國內公派任務批文、單位公派協議(復印件並驗原件);
5、擔任訪問學者期間的項目成果及發表的論文(復印件並核對原件);
6.境外訪問者在訪問期間應提供護照和簽證頁;港、澳、臺地區的遊客,須在參觀期間提供港、澳、臺通行證及簽證頁;(領取復印件,核對原件);
7、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復印件並驗原件);
8.中國駐外使(領)館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或中聯辦出具的赴港澳留學證明(復印件已收,驗原件);
9、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並核對原件),戶籍已註銷的提供當前有效護照(復印件並核對原件);
10,本人兩寸免冠彩照壹張。
(3)如果是代理人,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領取,核對原件)和委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原件;
(4)申請材料為中文或英文以外語言的,需提供專業翻譯機構出具的中文譯本(領取復印件,核對原件)。
流程可以在官網,人事服務中心看到,但是不全,更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