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監督管理
1,監督管理各類建設項目。新建、改建、擴建、室內裝修和改變用途的建築工程,必須按照國家建築工程消防技術標準進行設計。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有關消防設計圖紙及相關資料報送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竣工時,經消防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2、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消防機構應當依法對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監督抽查。此外,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群眾性活動前,公眾聚集場所使用或者開放前,也應當進行消防安全檢查。
3.監督管理各種消防產品的質量。對消防車、火災報警設備、消防水帶、自動噴水滅火設備等四大類12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3C)制度;對防火門、滅火器等9大類53種產品實施型式批準制度;其他消防產品實行強制檢驗制度。
消防和緊急救援
除完成滅火任務外,積極參與危險化學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建築物倒塌、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空難、爆炸恐怖事件和遇險人員的救援工作,參與協調應對水旱災害、氣象、地質災害、森林草原火災、礦山和水上事故、重大環境汙染、核與輻射事故以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自然災害。
火災事故調查和統計
1,調查。受應急管理部指派或經應急管理部同意,協助和指導各地、各有關部門的火災事故調查,對火災原因提出鑒定意見;參與研究制定火災事故調查發展規劃、技術規範和標準;收集和研究國內外火災事故調查信息;接受火災事故調查的技術咨詢和培訓。
2.統計學。根據火災分類標準,我國火災分為重大火災、重大火災和壹般火災。符合下列標準之壹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20多人死亡或重傷;50多戶家庭受到影響;直接財產損失654.38+0萬余元。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火災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重傷10人以上;超過65,438人死亡或重傷;30多戶受到影響;直接財產損失30多萬元。不具備前兩種情況的火災為壹般火災。
擴展數據:
全國消防部隊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壹到黨中央、國務院和應急管理部黨組的決策部署上來,始終保持迫在眉睫的應急狀態,始終把整改消除隱患、防範重特大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始終把預救援力量和加強重點值守作為重要舉措,統籌做好消防安全和綜合救援工作。
1998年4月29日,NPC第九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並於同年9月29日起施行。消防法分為總則、防火、消防組織、滅火救援、法律責任和附則。為了適應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需要,消防法正在修訂。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NPC第十壹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於2008年10月28日修訂通過,並於2009年5月28日公布施行。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