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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註冊申請中商標說明應該填寫什麽?

填寫“商標說明”壹欄:

商標圖樣在外文中的含義,特殊字體的文字表達,三維/彩色商標的說明。

商標說明是指申請人對其商標的組合、含義、來源以及在商標設計的某壹部分放棄專用權的簡要說明。

如果不需要解釋,可以不填。

擴展數據:

商標註冊申請書是指在我國境內從事商品生產或者經營活動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個人合夥和具有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以商標註冊申請人的名義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出申請時使用的樣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二十二條* * *商標註冊申請人應當按照規定的商品分類表填寫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和名稱,申請註冊。

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通過壹份申請為多類商品申請註冊同壹商標。

商標註冊申請和其他有關文件可以書面形式或者數據電文形式提交。

第二十三條註冊商標需要在核定使用範圍以外的商品上取得商標專用權的,應當另行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四條註冊商標需要改變標識的,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第二十五條商標註冊申請人自第壹次在外國申請商標註冊之日起六個月內,就同壹種商品以同壹商標在中國申請商標註冊的,依照該外國與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 * *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按照相互承認優先權的原則,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時作出書面聲明,並在三個月內提交第壹次商標註冊申請的副本;逾期未提交書面聲明或者未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文件副本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六條商標在中國政府主辦或者承認的國際展覽會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該商品展出之日起六個月內,商標註冊申請人可以享有優先權。

依照前款要求優先權的,應當在申請商標註冊時作出書面聲明,並在三個月內提交展出商品的展覽會名稱、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該商標的證據、展出日期等證明文件;逾期未提交書面聲明或者未提交證明文件的,視為未要求優先權。

第二十七條申請商標註冊所申報的事項和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商標註冊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