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教育局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法律、法規,研究制定我市教育的政策措施,並監督實施。研究提出全市教育發展戰略、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
協調各縣、各部門教育工作,督導評估二級及以下教育。
統籌規劃和指導全市教育體制改革,指導全市學校布局調整,負責審批全市高中的設立、合並、布局結構調整和年度招生規模,負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及相關初中、小學的學生管理。
單位函數
負責全市教師工作,規劃和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職工隊伍建設,指導內部管理體制和教育教學改革,協調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動人事管理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管理全市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
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的政策法規和措施,編制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監控教育經費投入,管理直屬事業單位、基建投資、教育系統專項資金,監督檢查資金使用情況,統籌管理城市教育附加費。
管理全市學歷教育及其入學考試,擬定全市中學招生計劃,負責全市自學考試,計劃和指導民辦教育,掃除青少年文盲。
規劃、指導和協調本系統各類學校的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和勤工儉學工作,負責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以及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規劃、組織和指導教育研究和科學研究,組織和承擔國家、省、市下達的科研項目,促進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健康、藝術教育、美育和國防教育。負責全市語言文字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其他教育交流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工作。負責本部門及其職責範圍內的安全工作。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