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公地址:番禺區市橋清河東路319號區政府辦公中心東輔樓4-5層。
辦公時間:周壹至周五,9: 00-12: 00,14: 00-18: 00(國家法定節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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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區教育局的主要職能: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起草地方教育法規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2、根據國家和上級政府的要求,結合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制定並實施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負責管理和監督教育經費的使用,監督預算外收入和支出;協調本地區教育系統的基礎設施工作;指導學校的基本建設;指導和協調學校教育技術和設備的配置;依法審查所轄單位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
4、統籌規劃、協調和管理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幼兒教育、社區教育和民辦教育;規劃本轄區學校布局,按照教育管理權限負責本轄區教育機構的設立、管理、撤銷、合並和專業設置的審批;指導學校進行教育教學改革、辦學體制和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
5.監督本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按照上級有關教育督導的規定履行教育職責;對全區各鎮(街道)教育工作和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工作進行檢查、監督、指導和評估。
6、按照管理權限,管理幹部和教師;考察、任免區、鎮(街道)轄區內科級以下公辦學校(單位)領導;統籌教育行政幹部配置和師資隊伍建設;負責培訓和調配幹部和教師;組織教師職稱評審和教師資格審核;負責教職工統壹工資分配的審核。
7、根據有關要求和社會經濟發展情況,按權限制定本區及各類學校招生計劃並指導實施;按規定指導和組織本地區普通高考、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成人招生考試和自學考試。
8、指導本地區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道德教育、國防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以及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規劃、指導和協調本地區教育系統的科學研究和科普工作;組織和指導教學研究機構和學校開展教育研究和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指導和管理本區教育系統的教育交流與合作;組織協調教育信息化項目的實施;引導學校開展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
10,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管理人員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局、黨委黨支部的黨建工作。
11.領導全區教育系統工青婦等群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法依規獨立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12、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