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中央、省、市、縣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縣政府制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制定教育政策和規範性文件並監督實施。
綜合管理全縣的教育。負責全縣學前教育、基礎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教育科技和社會力量辦學,指導各級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學工作、體育藝術、衛生工作、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和安全工作。
管理教學質量、考試和學歷教育,監督評估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推進全縣教育體制改革、辦學體制改革和學校內部管理改革,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政治體制和科技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統壹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政策措施、教育撥款和教育基建投資,具體組織實施預算內教育經費計劃,財政部門制定和上報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管理我縣國家、省、市教育項目經費,管理我縣教育國內外援助資金和貸款,負責教育後勤和產業工作。
擴展數據:
分管全縣教師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和規章制度,負責全縣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按照縣編辦制定的各類學校編制標準管理學校編制,負責教師的聘用、工資福利、考核、獎懲等工作。
組織實施學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技術工人考核定級、教師資格考試、資格認定和證書發放,負責教師培訓和教師繼續教育、職業技能培訓。
負責教育部門工作人員人事檔案和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紀檢監察、教育宣傳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或聯合處理全縣教育系統幹部職工違紀問題的查處工作。
負責全縣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負責全縣教育管理信息、統計數據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指導教育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
負責縣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管理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指導管理全縣教育系統的社團等組織。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蒼溪縣教育局
參考資料:
蒼溪縣人民政府-主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