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申請:1符合申請條件的家庭成員需要認定為申請人,其配偶與* * *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人為* * *同壹申請人;
2.單身人士申請:本人為申請人;
3.多租戶:所有租戶必須符合申請條件,人數不超過三人,確定1為申請人,其他為* * *同申請人。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流程:
1,接受。申請材料齊全的,申請點予以受理,並出具受理憑證;
2.壹審。初審機構應當自申請點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初審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復審;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復習。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應當自收到初審材料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合格宣傳;不合格的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4.宣傳。復審通過的申請人將在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站公示,包括收入、住房等相關信息,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由市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局受理實名舉報,並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5.等待中。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申請人可進入輪候,申請人可在公共租賃住房信息網或申請點查詢。在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住房、家庭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主動及時向原申請點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核資格。
總結壹下,申請公租房的條件是:申請人沒有本地住房或者所居住的房屋低於居住建築面積標準;申請人是在當地工作壹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公共租賃住房的,應當提交公共租賃住房申請表;家庭成員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家庭成員的財產證明;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公共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第七條
申請公共租賃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壹)在當地無房或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的;
(二)收入和財產低於規定標準的;
(三)申請人為外來務工人員的,已在當地穩定就業達到規定年限。
具體條件由直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和市、縣級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並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