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嶺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1,負責和指導高中及以下學歷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工作,組織教育教學研究,編寫地方和校本教材,開展教育質量評估。
2、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開展與港澳臺的教育合作與交流。
3、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
4、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控等工作。
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6.功能轉換。
溫嶺市教育局組織機構設置
(1)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負責各類文件的運行和管理。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負責文秘檔案、信訪、教育通訊刊物、辦公室衛生、安全保衛、車輛管理和辦公室行政事務。
㈡人事科
負責教育系統勞動工資福利、考核、獎懲、人事調配的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退休教師的管理;高校畢業生分配與教育系統招生;學校領導幹部管理和班子檢查調整;紀檢監察和信訪。
⑶規劃和財務科
擬定教育發展規劃,管理和使用教育預算中的本人經費,撥付包幹經費,負責財務管理和審計;負責學校基建工作,參與學校基建項目招投標、執法檢查和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固定資產和教育經費工作。
發展規劃部
擬訂國家教育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相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制定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參與制定各級學校建設標準;會同有關方面審查高等學校的設立、撤銷、更名和調整。
承擔基礎教育信息的統計和分析工作;承擔直屬高等學校和直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承擔高校安全監管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