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區1
Xi市長安區瞿偉北長安街24號,029-86750725
2.高陵區
Xi市高陵區綠園草市街53號,029-86759785
3.未央區
未央區未央路80號5樓政務服務中心,029-86757844
4.車站分局
Xi市新城區尚德路236號,029-86753550
5.高新區
Xi市雁塔區丈八路與丈八西路口西南角丈八路派出所戶籍室,029-86753982
6.新城區
Xi市新城區後宰門51,029-86752433
7.埇橋區
029-83601234 Xi市灞橋區洪慶街道向陽北路向陽小區院內。
8.臨潼區
Xi市臨潼區南街59號,029-86758557
9.雁塔區
雁塔區翠華路333號公安雁塔分局戶政大廳,029-86772123
蓮湖區10
蓮湖區大土門20號蓮湖市民中心1層大廳,029-86752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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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Xi安定居筆記。
1,8月2017,8月21之後,省內遷移壹站式。根據省廳的要求,如果被拆遷人是戶主,他/她需要先在其原籍地變更戶主關系。除整戶遷移外,戶主不能在省內壹站遷入。
2.城市地區的合法固定住所:
合法固定住所包括本人或夫妻雙方通過購買、房改、接受贈與、繼承、自建等方式經批準取得該房屋合法產權,並持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產所有權證的住所;直系親屬擁有房屋並為其提供住所的住所;租住公有產權房屋,持有使用證明的住所。為方便群眾落戶,在小區已落戶的情況下,對於尚未辦理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書的,可提供房產部門出具的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入住證明。
3.農村地區合法固定住所:
農村應出具宅基地使用證或村委會出具的土地證或宅基地使用證。直系親屬擁有住房並居住的住所需提供直系親屬證明(戶口簿能反映親屬關系的,提供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不再提供親屬關系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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