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包括壹次性就業補貼、壹次性招聘補貼、社會保險補貼、壹次性職業介紹補貼、臨時生活補貼、壹次性求職創業補貼、職業培訓和技能鑒定補貼等七大類。就業協議的含義:就業協議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在正式建立勞動人事關系前,通過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建立就業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信息真實性、可靠性和接收畢業生的重要證據,也是高校管理畢業生就業、制定就業計劃和為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的重要依據。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協議自動終止。就業協議壹般由教育部或省、市、自治區就業主管部門編制。報考條件:通過普通高等學校全國統壹招生考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獨立學院、高等職業學校等院校應屆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畢業生;屬於困難家庭;畢業當年年底仍未就業並登記失業。
法律依據:《蘇州市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壹次性臨時生活補助實施細則》二。主要特點(1)本次補貼對象為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是指低收入家庭高校畢業生、低收入家庭邊緣大病家庭和幫扶貧困職工家庭(只能以壹種身份享受補貼)。(2)補貼標準為1,000元/人,補貼資金於次月底前發放至畢業生個人市民卡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