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是不是工傷?
工傷鑒定部門是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具體來說,應當向統籌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其中對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申請,應當在受理之日起6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作出認定決定後,工傷認定決定書應當在10個工作日內送達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以及職工所在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程序。
二、申請工傷認定需要哪些材料?
申請工傷鑒定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提供: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受傷雇員的身份證復印件;
3.勞動合同文本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的復印件;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及初次治療病歷復印件。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的受傷程度等基本信息。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齊全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完成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工傷認定被駁回怎麽辦?
1.工傷認定未提交充分資料,且在行政機關發出補正通知書後的規定時間內未補正的,工傷認定機關不予受理。
2、對於超過申請時限的工傷,除特殊原因外(具體為勞動關系確認、醫療期尚未結束等。),工傷認定機關可以駁回申請,不予受理。
3.工傷人員、其家屬或者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申請不服的,可以在60日內向當地人民政府或者上壹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在90日內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綜上所述,職工在單位工作是否受到傷害,應當認定為工傷。職工可撥打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機構電話咨詢,了解工傷認定所需材料和程序。單位未申報工傷的,職工最遲可以在壹年內提出,被評為工傷的,可以享受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