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金計劃中的“老人、中人、新人”的概念,來源於社會保障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中的“老人、中人、新人”的概念。在建立年金制度的過程中,並不是每個年金計劃都會有“老人、中年人、新人”。只有在建立年金制度之前已經有補貼或其他養老待遇的企事業單位建立年金計劃時,才需要將“老人、中人、新人”問題作為制定年金計劃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內容。
壹般這三種分類的依據是2014 10之前參加工作和退休的人稱為“老人”。2014 10之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稱為“中間人”,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參加工作退休的稱為“新人”。也就是說,如果把這三類分類,退休的養老金待遇其實是不壹樣的!
很多人說,對於中國人來說,有“補償中國人”的說法,主要是解決企業年金制度實施時退休人員替代率不足的問題,以及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歷史遺留問題。在薪酬規則的設計上,壹般都是在企業年金政策的框架下,針對企業的特殊情況量身定做的,所以沒有明確統壹的方案。
如果企業需要先咨詢年金受托人,年金受托人豐富的方案設計經驗將有助於企業制定出真正符合企業訴求的“中間人補償”方式。
以上是關於企業年金中人的壹些介紹。這個人不是中年之類的,對應的三種不同分類其實是不同的退休待遇措施!等妳以後領養老金就不壹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