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進壹步溝通,調解員發現了壹個更大的問題。原來,小紅和小軒沒有領結婚證,因為小軒和他的前妻還沒有離婚。小紅的“前妻”並不是小軒的原配,而是小軒結婚後找的第三者,小紅是和第三者分手後認識的。這樣,小紅就是第四個人了。但當時小紅認為小軒和原配沒有感情,他和第三者分手了,自然可以和他在壹起。於是他們重新組建了家庭,生下了孩子。
“我沒有她(第三者)好看。如果她長得好看,他肯定不會和她保持聯系。”
小紅說,雖然她知道她的丈夫沒有和他的原配離婚,而且他有那麽多風流韻事,但這第四個人仍然嫉妒第三者。在調解過程中,小軒對諸如“他會和原配離婚嗎?”也很曖昧,很快又吵了起來。這壹次,調解人沒有壹味地講和。她直言,小軒已經失去了良知,在外面過得很幸福,但他原來在家裏的妻子還在照顧他的孩子,照顧他的養父母。同時,調解員還批評小紅沒腦子。這樣壹個對家庭不負責任的男人,怎麽能指望把壹生托付給他呢?
最後,小紅決定離開丈夫,並在調解員的建議下前往小軒老家,向原配妻子道歉。小軒的家庭給他留下了什麽印象?不出所料,河南尉氏縣李剛村的村民也說小軒是個浪子,不顧家。小軒的老太太更生氣了。她說她已經七十多歲了。這個兒子不僅不給自己養老,回來還吃她的花。他知道在家吃喝玩樂。“我要這個兒子做什麽?最好在外面把他抓起來,叫他死。”
既然丈夫這樣做了,原配妻子小麗為什麽不跟他離婚?小麗說,因為天生的柔弱,她從結婚後就壹直管不住丈夫。知道他在外面鬼混,曾提出離婚,但她老公不肯離開她,因為當地要拆遷了。小軒推遲離婚只是為了按人頭分財產。現在,小麗也想釋懷了。她兒子9歲了,她會繼續做這個家裏的好媳婦,好媽媽,但是她沒有老公。“再等十年,孩子娶了媳婦我就成婆婆了。沒有男人我不會死,我也不會比我老公更慘。”
所以面對前來道歉的小紅,小麗沒有半句責怪和謾罵。相反,她更有同情心。因為她太了解自己的丈夫了,她知道小紅也是受害者,她遲早也是受害者。兩個女人壹見面,就進壹步認識到了這個男人的真面目,花父母的錢,老婆的錢,卻對家庭毫無責任感。最後,小紅下定決心壹回家就離開他。小麗對她說:“妳不走,我不在乎妳繼續和他住在壹起。”
十九妹認為,按照古人的標準,做壹個聖人,做壹個君子,需要做到三仙(德、功、言),或者說是修身。當然,不是每個人都能成為君子,但對於壹個普通人來說,至少應該孝順父母,庇護妻兒。可惜,這個小軒似乎什麽都沒做,不僅沒做,還做了很多不道德不良心的事。這樣壹個不負責任的男人能在他身上找到什麽安全感?不中他的圈套就好。
對於女性來說,十九妹認為小麗的做法不可取是不可取的。能熬過去,調整心態,是壹種技巧,但在別人騎在妳脖子上的時候,耐心是壹種弱點。筆者認為小李和蕭紅都應該站出來,不僅要在live high中擁有精彩的人生,更要勇敢地拿出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讓這樣的渣男知道,家庭責任是不可推卸的,婚姻生活不是他可以胡作非為的,他必須承擔自己犯下的罪。
兩個家庭的破碎也毀了兩個女人的生活,而這壹切都是壹個男人的不負責任造成的。矛盾的是,沒有這個男人,兩個孩子會更沒有父愛。在這樣的前提下,妳認為小麗和小紅應該起訴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