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房地產契稅新政
1.契稅政策結束時間為2010 1 10月-2010 12 31 2月,確定日期:商品房以合同備案日為準,二手房以登記受理日為準。如下:面積1小於90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稅2%2、面積90平方米-144平方米的普通住房:契稅3%3、面積144平方米的高檔住房:契稅5.5%。
2.銷售普通住房營業稅和個稅的繳納方式:(日期確定:與前次執行基準時間相同):商品房以契稅繳納日期或裝證時間為準;二手房以房改合同或證明中規定的時間為準。1,不滿五年:營業稅:差額的5.55%;或總額的5.55%,個稅:差額的30%或總額的2%。2.五年:營業稅:無;個稅(不針對唯壹公寓):總額的3%或差額的40%。3.對於居住五年以上且為唯壹公寓的:不征收營業稅,個稅:總額的2%或差額的30%。
湖南房地產契稅征收標準
契稅:第壹套:小於90平米的普通住宅1%,大於90小於144平米的普通住宅1.5%,大於144平米的普通住宅3%。兩套:3%。到處都可以調,最高4%。
契稅:成交價或評估價(較高者)×1.5%(商品房或大於144平方米的房屋稅率為3%)。家庭唯壹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房單位面積小於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的,按1%執行契稅;公寓面積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單位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契稅稅率為4%。購買非普通住房、兩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業投資性房產(商鋪、寫字樓、商務公寓等)。)都按4%的稅率征稅。減免契稅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1,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1.0以上2,單體建築面積144平方米以下或套內面積120平方米以下3。實際成交價格在65438+同級別土地上商品房平均成交價格的0.2倍以下,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征收標準為壹個征收標準。二套房和三套房不享受契稅優惠政策。壹般是首套住房契稅的兩倍,即3-4%。註意:壹個家庭唯壹的房子不壹定是第壹套房。比如妳買了房子賣了,就算二套房。但是名下只有壹套房子,可以申請家庭唯壹的壹套房子。契稅稅率調整3%~5%。實行幅度稅率是考慮到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區經濟差異較大的實際情況。因此,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在3%~5%的幅度內決定稅率。契稅的計算方法契稅采用比例稅率。計稅依據確定後,應納稅額的計算相對簡單。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新房應納稅額=計稅依據×二手房稅率=二手房稅率×房地產評估價格。名詞解釋:契稅是以房地產權屬發生變化為條件,向產權人征收的壹種財產稅。應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出售、房屋贈與和房屋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