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責任和職能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和實施全市生態環境保護規劃和政策措施,監測和評價生態環境質量,監督汙染防治,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開展生態環境宣傳教育。
二、工作重點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的工作重點包括加強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保護,加大違法排汙查處力度,推進生態修復工程,提高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綠色發展。
第三,公眾參與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還積極推動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通過開展環保公益活動、設立環保舉報熱線等方式,鼓勵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生態環境安全。
四。合作與交流
該局還註重與國內外環保機構和組織的合作交流,引進先進的環保理念和技術,推動晉城生態環保創新發展。
總而言之:
晉城市生態環境局作為晉城市人民政府的職能部門,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治汙染、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該局通過規劃編制、監測評價、監督執法、宣傳教育,全面推進晉城市生態環境保護,積極引導公眾參與,加強合作交流,促進晉城市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6條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環境的義務。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質量負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防止和減少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10條規定: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全國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壹監督管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軍隊環境保護部門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對資源保護、汙染防治等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
第3條規定: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大氣汙染防治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加大對大氣汙染防治的財政投入。國家采取有利於大氣汙染防治和相關綜合利用活動的經濟、技術政策和措施。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和減少大氣汙染,並對造成的損害依法承擔責任。公民應當增強大氣環境保護意識,采取低碳、節儉的生活方式,自覺履行大氣環境保護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