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4000多萬元。
房地產經紀人受到嚴厲處罰。
2020年7月30日,秦女士在出售自己的壹套房屋時,優居房地產經紀公司工作人員魏用“E登”App刷臉過戶給他人,並進行抵押,但她只拿到了2萬元的購房定金。意識到被騙後,秦女士報了警。
業主提供的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魏是優居中介公司授權的特許加盟商南寧房地產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2023年元旦前夕,壹位受害業主拿到了判決書。根據判決,被騙的財產將回到他的名下▲
魏、曾誌寧、許瓊雲討論認為,魏利用工作之便,從優秀房源系統庫中挑選優質樓盤,以零首付購房或支付好處費為誘餌,帶領他人以買受人身份與出賣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場支付小額定金騙取出賣人信任, 然後讓賣家以查檔案的名義在“E登”App上刷臉,偷偷把房產轉到買家名下,然後問。 曾誌寧和許瓊雲負責尋找房貸借款人,為房貸業務放貸。
2020年3月至6月,10,3人在南寧作案29起,涉案金額4024萬元,其中魏參與29起,曾誌寧參與18起,許瓊雲參與14起。5438年6月至2020年10月,3人被公安機關抓獲。
涉案財物被盜。
應該物歸原主
65438年10月3日,秦女士等人從南寧中院法官處收到了關於其房屋去向的壹審判決書,其中明確約定:被魏等人騙走的房屋依法返還原主。
秦女士告訴記者,房子被魏騙走後,她和其他10多名受騙業主創建了壹個微信維權群,兩年多來壹直在為如何討回自己的財產奔波。
判決書顯示,借款人的損失不應由原所有人的財產賠償,而應判令本案被告退賠。原主從魏處收到的押金等款項,是魏為實施犯罪所支付的費用,屬於贓款贓物。由原主返還後,作為追繳的贓款,按比例返還給借款被害人。
65438+10月7日下午,秦女士告訴記者,她在等法院的通知,何時能拿回自己的財產。
來源:南華早報記者顏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