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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樓市調整限購政策

廣州樓市調整限購政策如下:

1.優化住房限購免征增值稅期限:將本市住房限購政策調整為:在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不含江高鎮、太和鎮、仁和鎮、鐘落潭鎮)、南沙等區購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限購2套住房;非本市戶籍家庭,可提供購房之日前兩年在本市繳納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限購1套住房。

將越秀、海珠、荔灣、天河、白雲、黃埔、番禺、南沙、增城個人銷售房屋免征增值稅期限由5年調整為2年。

2.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和供應力度:大力加快公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配建保障性住房建設。提高公租房保障水平,完善戶籍家庭公租房保障模式;支持各類市場主體積極參與,多主體多渠道籌集保障性租賃房建設資金;建立健全配建保障性住房制度,審慎有序進行規劃建設。

建築限購簡介

2010北京4月30日發布的實施細則十條中明確提出了樓房限購:2010年5月30日起,北京市家庭只能購買壹套新建商品住房。購房時,購房者需要如實填寫壹份家庭成員申報表。如果發現他們提供虛假信息騙取購房款,將不予辦理房產證。

地方版樓市新政近日出臺。限購令標誌著新的樓市政策進入了量化調整階段。地產大佬們紛紛驚呼,樓市寒冬即將到來,房地產行業對2009年的八保起到了決定性的作用。被稱為最嚴厲的樓市調控措施的限購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和廈門實施。2010年9月29日,國家相關部委發布五條新文,隨後更多城市發布限購令,同年6月10+05日廣州限購令正式公布。

以上內容請參考百度百科-樓盤限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