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痛苦而痛苦。
壹位女士,每次喝完酒,她的丈夫都會打她,經過居委會的幹預,她仍然沒有改變。後來她來居委會給她介紹咨詢室,敘述中委屈的眼淚直掉。
輔導員問:“這麽痛苦為什麽不離婚?”
答:不喝酒的時候還好。我們還有孩子。
問:那他打妳妳就不跑了?
他喝醉了,擔心自己口渴或者被自己憋死。
能為妳做什麽?
輔導員:他壹喝酒就打妳,妳不跑妳就不想和他離婚。
在這種情況下,理由:可能拜訪的家庭教育是做壹個好妻子,不要違抗丈夫,即使丈夫有暴力傾向也不要離婚。
誘因:丈夫喝酒,也有可能是丈夫喝酒來訪的想法讓他感到挫敗,轉變為攻擊。在挫折-攻擊理論中,攻擊首先是因為感覺而被侵犯的。
維護理由:為什麽丈夫酗酒和家暴會壹直存在?壹般女性被家暴虐待時可以選擇逃避或者離婚。
問:那妳老公打了妳之後會怎麽做?
賴:第二天道歉,對我溫柔壹點。
問:妳喜歡妳老公的溫柔體貼,所以原諒他?
在這種情況下,來訪者的態度在經歷了被丈夫毆打的家暴之痛後,變得溫和、溫柔、替代。是為了體驗老公的溫柔體貼,所以才維持,就是為了讓老公每次都有機會打她。
在臨床工作中,我們不妨按3P歸因來考慮,即原因、誘因和維持因。因為這樣的思考和分析框架便於構思預防計劃和適當的措施。以下是對三者的簡單分析:
原因:
●遺傳和先天因素,圍產期不利因素;
●身體發育和健康史(殘疾);
●家庭成員(尤其是父母、父母和子女)的關系和教養;
●學校教育與老師、學生、同學的關系;文化社會背景的影響;
個人經歷(經歷和經驗)和人的特點。
誘因(誘因通常是精神疾病發作的誘因):
●生活時間(這是壹個非常寬泛的概念:生活中發生的壹切,能夠相對清晰地區分的,都可以看作是生活事件,小到在壹個電視節目中看到的夫妻不和或暴力,大到偶爾和人吵架,大到親人離婚、去世);
●軀體(包括神經系統)疾病對患者的直接和生物影響(患者對患者的態度、情緒和行為反應都是生活事件)。
維護因素(這是臨床醫生必須處理的主要因素):
●主要原因和誘因的不利影響持續存在;
我對精神障礙的認識、態度和反應;
●家庭成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對疾病的態度和反應;
●本人雇主對患者的態度和反應,如因病休學、職業性質改變、失業等。
●被歧視;
●醫療條件;
●同時有軀體疾病或其他精神障礙(* * *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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