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策規定滿5年後,繳納土地出讓金並轉為商品房後,可以合法出售經適房;
3.在未滿五年的情況下,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不受法律保護。
經濟適用房轉讓流程
1.買賣雙方按照約定的成交價格、交房日期、過戶時間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在合同上簽署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加蓋個人印章。另外,房屋的詳細信息(按房產證填寫)要填寫完整;
2.在房地產交易咨詢臺申請交易並獲取網簽號;
3.網簽。在服務窗口,獲取存量房買賣合同(自制交易)信息表並填寫。這個過程需要註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價格,因為過戶契稅繳納的依據是成交價格;
4.網簽後在辦事窗口拿到房屋買賣合同資金劃轉聲明、購房涉稅申報審批表(家庭唯壹住房5年以上證明)等材料準備繳納契稅;
5、財政部門窗口繳納契稅、印刷等相關過戶費用,並取得完稅證明;
6.攜帶契稅完稅證明到咨詢臺領取登記過戶號;
7.繳納土地出讓金,即上市後繳納土地收益;
8.憑相關資料辦理產權過戶手續。這個過程需要房屋的原所有人、部分人和購房者親自到場,填寫相應信息。在這個過程中,房產管理部門會核實房屋權屬、申請人身份證及相應信息、錄入數據、繳納過戶費用等。購房者需要領取房屋產權過戶業務受理單,粘貼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發票;
9.辦理過戶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轉讓經濟適用房所需的信息
1.賣方要求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和身份證復印件。如果是已婚,需要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房產證原件;夫妻壹方不能到場的,要先寫委托書再去司法局公證,戶口本復印件。
②房地產權利證書
2.買方要求的材料: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戶口簿及復印件;
(2)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決定、房地產買賣合同(按規定應提交公證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或經公證的房地產贈與、或經公證的房地產繼承證書、或房地產交換協議、或房地產分割協議;
(3)已設定抵押權的,應當提交抵押權人同意的書面文件;
強制移送的,應當提交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5)房地產* * *有人同意轉讓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