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小產權房業主名字去哪裏改

小產權房業主名字去哪裏改

法律分析:

小產權房不能改名。所謂“小產權”,是指在農民集體土地上建設的房屋,不繳納土地出讓金,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鎮政府或村政府頒發。小產權房最大的區別是沒有房產證,所以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不動產權。也就是說,小產權房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所以無權更名,也不能被第三方轉讓或出售,更不能轉讓。1.買賣雙方需要在溝通了解的基礎上,按照約定的成交價格、交房日期、過戶時間等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並在合同上簽署雙方的姓名、聯系電話等信息,並按手印或蓋章。在這裏提醒大家,房屋的詳細信息壹定要在合同中寫明。

2.申請交易。買賣雙方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交易,在部門咨詢臺領取網簽號;

3.網簽。在服務窗口收集並填寫方法交易信息表。應根據合同內容填寫,尤其要註意合同中的交易價格,因為轉讓契稅繳納的依據是交易價格;

4.網簽後要在前臺窗口獲取相應信息,準備繳納契稅;

5.到財政部門受理大廳,繳納契稅、印刷等相關過戶費用,領取完稅證明,為下壹步登記發證做準備;

6.繳納土地出讓金,繳納土地出讓金的地方各地可能有所不同,但大部分都是直接繳納給國土局;

7.憑相關資料,可以到不動產登記中心辦理房產過戶手續。註意,賣家夫妻必須在場,並當場簽字確認。

8.辦理轉移登記,取得不動產權證書。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四條國家實行不動產統壹登記制度。不動產登記遵循嚴格管理、穩定連續、方便群眾的原則。不動產權利人依法享有的不動產權利,不因登記機構和程序的變更而受影響。

衍生問題:

如何識別小產權房?

辨別房產證是不是大產權,只看發證機關蓋的章是不是房管局的公章,如果是,就是大產權,如果不是,就是小產權。發產權證的國家叫“大產權房”,不發產權證的國家叫“小產權房”。大小產權房的糾紛不是房屋的所有權,而是土地的使用權。小產權主要有三種解釋:1。對於開發商的產權,開發商的產權叫大產權,購房者的產權叫小產權,之所以這麽叫是因為購房者的產權被開發商的壹個產權分割了。2.根據房屋再過戶時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來區分。不需要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大產權,要交土地出讓金的叫小產權。按照這種解讀,普通商品房就是大產權房,經濟適用房就是小產權房。3.以產權證發證機關區分。國家發產權證的,叫大產權。如果國家不發產權證,就叫小產權,也叫鄉鎮產權。鄉鎮產權不構成真正的合法產權。小產權的前兩種解釋是合法的,只要在轉讓時支付全部購房款或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自由買賣,其法律規定也比較明確。小產權的法律性質第三種解釋有爭議,無法取得真正法律意義上的產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