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少父母準備給女兒準備房子?恐怕很可憐
這是壹份關於農村土地證的調查:
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權證上沒有登記姓名,44.2%的女性從未擁有過土地。
也就是說,對於中國大多數農村地區來說,財富仍然是由世代相傳傳下來的。作為女兒,繼承父母遺產的可能性不到20%。
有城市戶口的女生呢?獨生子女,情況會比較特殊。壹般家裏有能力的,婚前可能會給女兒多準備壹套房子。
我最好的朋友很聰明。結婚前,她媽媽給她準備了壹套房子。雖然婚後,燦燦還是和老公住在婆婆買的婚房裏,但她手裏有房,也不慌。康康在家裏很有發言權。
而我的另壹個閨蜜婷婷,上面有個弟弟,所以她父母也無力為女兒準備房子。和丈夫結婚後,婷婷因為沒有老人照顧孩子,不得不做全職媽媽。
五年過去了,婷婷重新找工作的路很坎坷。她決定學學前教育,因為幼師可以帶孩子。
有壹次吃飯的時候,婷婷無意中說起:不知道女人為什麽要結婚?結婚真的很累,好累。我看著她疲憊的眼睛,說不出話來。
2018新婚姻法的出臺也給全職媽媽們潑了壹盆冷水。
婚姻法規定離婚後有三樣東西是我媽不能帶走的。
其中最重要的壹項是房地產。很多寶媽,結婚的時候,老公出首付,然後夫妻雙方還貸。因為婚後要壹起還貸,所以房產證上有夫妻倆的名字。
房產證上有自己的名字,既是老公愛的體現,也是對未來的保障。畢竟媽媽要生孩子,要養孩子,沒有老人幫助的需要做全職媽媽。房間裏沒有名字,我媽怎麽在家?
但是新婚姻法的規定:房產證上有名字,不算!只要老公付了房子的首付,房子就和妳沒關系了。即使婚後參與房貸還款,也只是賠償離婚時的房貸金額。房子呢?還是不關妳的事!
婚姻法壹公布,評論區的媽媽們都炸了?
有人說,這樣,女人就再也不敢做全職媽媽了;還有人說,為什麽要在這種情況下結婚?也有女人說,彩禮壹定要收,彩禮要用來付壹套房子的首付,讓妻子和丈夫也能有自己的房子。
作為壹個母親,看到這樣的法律法規,我覺得很冷。
以前的傳統思想是父母主要為兒子準備,如果女兒出嫁了,丈夫和婆婆會照顧她,但是現在婚姻法打破了這個傳統。
婚姻給不了她足夠的保障。恐怕只有父母能成為她的後盾。
可想而知,如果女兒沒有婚前財產,壹旦離婚,女兒可能壹無所有。如果這個時候她還在拖著孩子,她唯壹能依靠的就是父母。兒子的選擇余地要大得多。婚姻法壹改,婚前有沒有房就無所謂了。只要兒子優秀,就沒有余地。
所以,作為壹個有孩子的寶貝媽媽,我決定給女兒買房,讓兒子自己奮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