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的文化、教育、衛生等需求。其經費壹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單位使用的人員編制。
指各類機構使用的人員編制。相對於行政編制,企業編制應用廣泛,經費形式有財政撥款、財政補貼和自理經費。中組部重點加強對地方機構編制管理的宏觀指導,調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機構編制總量和結構。
事業單位的設立通常有兩種情況:
1.除了事業編制外,本單位部分職工視同企業用工,不占事業單位編制。他們屬於服務人員(也有事業單位服務人員);
2.單位除了事業編制外,還有另壹個企業化單位,屬於這個事業單位,這個企業化單位的人員當然是職工。但實際操作中,這個機構為了方便工作,把不同單位的人混在壹起。雖然混合使用,但在人事管理上有著完全不同的身份。而且由於長期從事同壹份工作,即使是屬於企業編制的人員,也往往會忽略自己的身份。
綜上所述,事業編制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的文化、教育、衛生等需求,其經費壹般由支出國家事業費的單位所使用的人員編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二
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
文章
中央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負責全國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工作。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