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歸妳,50%歸妳爸。他父親去世後:
50%屬於妳12.5%屬於妳12.5% A姐12.5% B姐12.5% c姐。
最後62.5%的財產歸妳,37.5%歸其他三姐妹。如果妳想得到所有的房產,妳要把房產總價的37.5%給妳妹妹。如果協商不成,以當地市場價格為準。
在這種情況下,如何通過最合理的手段獲得財產?因為畢竟妳和妳父親的貢獻是壹樣的,而其他姐妹沒有。有幾種方法:
1.如果妳父親還沒死,現在就去過戶。
2.同上,也可以選擇公證壹份遺囑,但樓主要考慮到最好能得到所有繼承人的認可。妳想想妳爸爸現在還沒死,妳想讓妳妹妹簽這份遺囑,他們會簽嗎?所以我不認為立遺囑是個好主意。
3.讓妳父親把他手裏的50%給妳。但房產贈與沒那麽簡單,正規的基本流程是:公證處公證→財政部門繳納契稅→稅務部門免稅→房產交易中心過戶。手續費包括公證費、契稅、過戶費、登記費。畢竟還是要去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與其這樣,不如直接讓妳爸爸把所有權過戶。
至於怎麽處理,既然妳是當事人,妳就要選擇壹個妳認為合適的方法。希望能幫到妳。
補充回答,雖然立遺囑是單壹任務,也就是說只需要妳父親自己立遺囑,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但在實際操作中,如果不與其他繼承人協商,即使能打贏官司,往往也會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因此,立遺囑不是壹個好主意,而是。。。去房產中心過戶,效果是壹樣的,可能會不愉快。讓樓主自己掂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