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負責全市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分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和評估。
2、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基層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的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的德育和精神文明建設。配合做好省屬高校黨建及相關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聯等群眾組織的相關工作。
3、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市屬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基層黨建、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相關校領導的管理工作。負責市屬學校統戰和群眾工作。
內部組織:
1,人事科
負責全市教育和體育人才隊伍建設。組織協調教育體育管理人員的培訓。指導和協調體育職業資格認證工作的開展。負責協調運動員的社會保障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體育教練員的在職培訓和全市優秀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
2.基礎教育科
負責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指導全市基礎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參與制定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和幼兒園的德育和社會實踐。
3.職業教育和公民教育科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的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參與制定繼續教育發展規劃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課程與教材、實習實訓基地建設,指導職業院校條件與裝備工作。參與職業院校教師隊伍建設、督導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