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核準包括以下六項內容:
壹、行政承諾
證券投資咨詢業務資格初審
二、審計依據
《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證監發[1997]96號)、《證券期貨投資咨詢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證監發[1998]14號)、《關於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咨詢資格要求的通知》、《證券投資咨詢資格(簡媜字)行政承諾執行順序規則(試行)》、《簡媜發[2004]62號》、《審計專業指引
三、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公司註冊資本1萬以上;無外國股東權益;取得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證書或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符合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證書要求的函的從業人員有五人以上,且其高級管理人員中最多有1人取得證券行業從業資格證書或符合證券投資咨詢從業資格證書要求;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和與業務相適應的通訊及其他信息傳輸設備;有章程;有健全的內部管理制度;中國證監會對門檻的其他要求。
第四,順序
請求人向我局提出請求,我局作為資料初審,決議是否可以受理。審核完成後,將初審意見及要求的全部材料和《行政承諾占用清單》報送證監會機構部。
動詞 (verb的縮寫)請求信息和閾值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資料:申請從事證券投資咨詢業務的報告;證券投資咨詢機構資格申請表;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章程;公司開展投資咨詢業務的業務管理制度和業務計劃;經營場所的租賃和使用證明或產權歸屬證明(復印件);註冊會計師出具的驗資報告;申請機構出具的該機構股東之間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法律法規以及資信狀況是否良好的證明;申請機構成立以來的業務報告;五份公開發表的研究報告,代表申請機構的業務水平;具有證券相關業務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最近壹年的審計報告;請求機構與證券公司是否有業務合作和業務往來的說明;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的有5名以上具有證券投資咨詢資格人員的證明;中國證監會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請材料提交門檻:申請材料壹式四份(最多壹份為原件),其中壹份在我局留存,復印件須為A4紙並加蓋申請人公章。會計師出具的審計報告應當附有會計師事務所證券相關業務資格證書復印件和註冊會計師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最近兩年內擬申請執業資格的機構或人員必須在定期雜誌或報紙上發表5篇研究報告。文章類型可以放寬,除證券研究報告外,還包括財經研究報告。後壹種情況,應提供未公告的證券研究報告作為補充資料。這是關於如何申請證券投資咨詢公司資格的問題。答案。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