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在南澳縣哪裏可以辦理港澳通行證?

在南澳縣哪裏可以辦理港澳通行證?

汕頭市公安局南澳縣局出入境接待室

辦公地址:汕頭市南澳縣後宅鎮錢江巷路22號

聯系電話:0754-86816108。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65438+下午02:00,65438+下午04:30-65438+下午07:30。

擴大知識面

港澳通行證各種簽註可以在港澳待多久?

1,探親簽註(T)。

探望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外)孫子女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14天;

探望配偶、父母或者其父母、子女或者其配偶的,可以簽發三個月多次簽註,自首次入境之日起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90日。申請人60周歲以上(含)的,可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90天;

申請探望港澳配偶並與港澳配偶有未成年子女的,可簽發1年多次簽註,在香港或澳門停留每次不超過90天。

家庭特殊困難的,經省級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批準,可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90天。

隨行申請人可簽發與主申請人相同有效期和有效次數的訪問簽註。

2.商業背書。

已備案的企事業單位員工,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每三個月多次簽註,每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未登記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和個體工商戶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在香港或者澳門停留不超過七天。

駕駛專用交通工具往返廣東省與香港或澳門的人員,可簽發三個月多次簽註或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七天。

3.團體旅遊簽註(l)。

申請赴港,可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三個月簽發兩次,1年簽發壹次,1年簽發兩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過7天;在國家出入境管理局規定的特殊情況下,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每次在港停留不超過三天。

申請赴澳門,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每1年簽發壹次簽註,每次在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4.個人旅遊簽註(G)。

申請赴港,可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三個月簽發兩次,1年簽發壹次,1年簽發兩次,每次在港停留不超過7天;對多次獲準實施“個人遊”試點政策並符合國家移民局規定條件的城市居民,可按有關規定簽發1年多次簽註,每次在港停留不超過7天。

申請赴澳門,可每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每1年簽發壹次簽註,每次在澳門停留不超過7天。

5.停留背書(D)。

對赴港赴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的人員,以及以眷屬身份赴港的人員,簽發多次簽註;簽註有效期按香港入境事務處簽發的入境許可證的最長有效期簽發。持證人須按照香港入境許可證的規定進出香港。

去澳門上學、工作、就業的人親屬多次簽註。赴澳門任職時,簽註有效期按中央人民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公室人事部簽發的《駐澳人員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明表》上擬申請簽註的有效期簽發;赴澳門留學,簽註有效期按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處出具的《入學證明確認書》所批準的學習期限簽發,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赴澳門就業時,簽註的有效期按澳門治安警察出入境部門或澳門勞工事務局、社會文化處批準的期限簽發。赴澳門就業的員工親屬,其簽註的有效期以澳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批準的期限為準。持證人在澳門每次停留時間不得超過《澳門停留證》的有效期。

6.其他背書(Q)。

可以根據原因三個月簽發壹次簽註,三個月簽發兩次;特殊情況下確需多次前往香港或澳門的,可簽發三個月多次簽註;每次在香港或澳門停留不超過14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