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社保中心,如果不知道自己的社保所在地,可以帶上身份證到各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營業廳查詢。
3、電話咨詢,撥打勞動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電話“12333”進行政策咨詢和信息查詢。如果社保局和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的業務大廳有社會保險自助機查詢系統,刷卡或根據屏幕提示輸入卡號或身份證號進行查詢。
擴展數據:
1,申請發放《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繳費職工與繳費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可攜帶以下材料到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
2、出示《保險憑證》,申請延續養老保險關系。
繳費職工到新就業地社會保險機構出示本人《參保證》原件及復印件,並填寫《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申請表》(附件1),符合轉移條件的,由新就業地社保機構向原社保機構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聯絡函》。
3.辦理資金轉賬手續。
原社保經辦機構收到聯系函後,核對相關信息生成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信息表,辦理基金轉移手續並發送到新就業地社保經辦機構。
4.辦理保險手續。
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收到信息表和轉移基金後15個工作日內,按規定將轉移基金金額分別記入統籌基金和參保人個人賬戶,並通知用人單位或參保人攜帶以下材料確認轉移接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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