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移民局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壹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公安部管理。
移民局的職責是協調制定移民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出入境管理、口岸證件查驗和邊民往來管理,負責外國人停留和永久居留管理、難民管理和國籍管理,牽頭協調“三非”外國人治理和非法移民遣返工作,負責中國公民因個人原因出入境(境)的服務管理,承擔移民領域的國際合作。
綜合部(移民事務國際合作部)主要負責辦公室消息、公務、機要、檔案、監督、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組織實施審計工作。開展移民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
政策法規司的主要職責是:開展出入境管理政策研究,起草相關法律法規。指導出入境執法、行政復議應訴、國家賠償、普法。
外國人管理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外國在華口岸簽證簽發管理和簽證延期、換發工作。組織實施外國人在中國學習、居留和停留以及外國人在中國工作的管理。承擔外國人來華定居的審批管理工作。進行難民身份甄別、臨時安置和遣返。承擔外國人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和非法移民遣返的具體協調工作。
移民服務中心的主要職責是:指導和推動社會組織、基層組織和涉外企事業單位開展在華移民語言文化培訓和輔導,促進移民社會融入;組織編寫和制作面向在華移民和定居人員的法律、文化、社會和民族知識讀本和視聽資料,幫助他們熟悉工作和生活環境;開展國家移民管理政策的法制宣傳和咨詢,協助主管部門開展移民管理的國際合作與交流,為引進國外人才和智力服務;收集和分析國內外移民形勢、特點和趨勢,提出移民管理政策法規的修訂和調整建議;了解和掌握中國移民和定居者的意見和建議,協助有關主管部門改進服務管理;增設“中國移民管理報”品牌,編輯出版移民管理報刊,建設維護網絡媒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九條* * *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者取得外國國籍的,自動喪失中國國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