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來到川海龍庭小區,跟隨魏先生來到21的頂樓,發現樓頂確實有壹棟約兩層樓高的樓房。魏先生說,是他們2011搬進來後才建的,現在突然加了這兩層。他們擔心房子地基承受不了,帶來安全隱患。
記者走進大樓,發現裏面有壹個羽毛球場,有更衣室、茶室、包間等設施。采訪中,記者碰巧遇到了該小區開發商廣西川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該樓確實是開發商建的,作為員工的活動場所,但他不知道是否違法。
為了核實情況,記者找到物業工作人員所說的廣西川海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辦公室了解情況。辦公室主任梁女士說,21層的樓,後來改辦了產權證。從她提供的產權證上可以看到,他們登記於2012年4月,規劃用途為住宅,建築面積424.56平方米。
她認為,21層的樓房應該已經在規劃設計中,否則他們無法辦理任何證件。
那麽,開發商是否改變了規劃,在樓頂建了壹棟兩層小樓,侵犯了業主權益?記者就此咨詢了廣西景堯律師事務所律師吳龍洲。吳律師認為,房屋開發商需要將變更方案向業主公示,業主無異議後才能辦理相關產權證。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房屋開發商並沒有違法。
他說:“根據城鄉規劃法和政府政策,開房行為屬於改變規劃的行為。就目前的情況來看,方凱已經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所以規劃、備案、公示這些步驟應該已經完成,符合法律規定。”
(《在柳州》記者:張京喜程永坤(實習)編輯:遊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