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e通卡報銷發票的開具方法如下:
1,打開E卡通應用首頁;
2.按電子發票打開電子發票頁面;
3.點擊添加指定卡,打開指定計費卡頁面,選擇卡;
4.按確認指定按鈕打開提示頁面;
5.按“確定”打開充值訂單頁面;
6.點擊發票,打開填寫發票信息頁面;
7.點擊提交打開提示頁面,點擊確定完成開票。
發票是指壹切單位和個人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和收取的業務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審計機關和稅務機關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收據是收付款項的憑證,發票只能證明業務已經發生,不能證明款項是否已經收到或支付。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期限、順序、欄目壹次性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的行為:
(壹)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情況不符的發票。
第二十三條安裝稅控裝置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使用稅控裝置開具發票,並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發票數據。
使用非稅控電子設備開具發票的,應當將非稅控電子設備的軟件程序描述數據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並按照規定保存和報送發票數據。
國家推廣使用網絡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發票,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制定。
第二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發票管理規定使用發票,不得有下列行為:
(壹)出借、轉讓或者介紹他人轉讓發票、發票監制章和發票防偽專用品的;
(二)收受、開具、存放、攜帶、郵寄或者運輸擅自印制、偽造、變造、非法取得或者廢止的發票的;
(三)發票的使用情況;
(四)擴大發票的使用範圍;
(5)用其他憑證代替發票。
稅務機關應提供查詢發票真偽的便捷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