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股票大全官網 - 工商資訊咨詢 - 廣州市科學和信息局的主要職責

廣州市科學和信息局的主要職責

(壹)貫徹國家、省、市有關科技、信息化發展和無線電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化發展的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的政策建議,編制和實施全市中長期發展規劃和科技和信息化年度計劃,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和信息化工程,牽頭組織經濟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和* * *技術。

(三)推進產學研創新體系建設和區域信息整合。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創新體系建設規劃,制定促進企業知識創新、技術創新和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制定保障科研條件的規劃並提出相關政策,促進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和科技資源享有。會同有關部門認定創新型企業和自主創新產品,推進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4)促進高新技術的發展和產業化。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實施高技術重點產業、產業發展規劃和重大專項規劃;監測分析高新技術產業運行態勢並預測預警,指導協調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各類科技與信息化示範基地建設,組織指導重大科技成果的應用示範和轉化。

(五)負責監督管理本部門科技經費、信息化專項經費的預決算和資金使用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化投入及資源優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六)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和信息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推進相關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設立和調整,培育和發展民營科研機構;推動民營科技工作,促進民營科技企業發展。

(七)制定科技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制定促進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市場、科技和信息中介組織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對技術市場、信息服務市場、科技和信息中介組織的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科技和信息化評價管理和統計管理;協調全市科普工作,制定科普工作規劃和政策,推動科普工作發展;參與組織和指導科技人員的繼續教育。

(八)組織制定科技和信息化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科技獎勵評審,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科技和信息化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九)整體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促進信息技術和互聯網的普及應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發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信息技術在社會經濟領域的應用;推廣信息化領域的新技術和新標準;會同有關部門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十)協助推進國家、省、市重點信息化項目。負責綜合匯總全市信息系統年度投資計劃,審查市政府投資的信息項目,平衡協調信息建設發展資金並監督使用。推進全市電信網、互聯網和廣播電視網“三網融合”,促進網絡互聯互通,資源共享。負責信息安全總體規劃,組織推進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壹)分配和管理無線電頻譜資源,審批無線電頻率和無線電臺(站)的設置和使用,指配無線電呼號,負責組織本市轄區內的無線電監測、檢測和幹擾調查,協調處理電磁幹擾事項,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二)制定科技和信息化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及相關國際科技和信息化合作項目,承擔港澳臺科技和信息化合作交流。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