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應第壹時間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補辦,公安系統自動掛失。到當地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采集個人信用報告,查詢有無異常貸款、信用卡辦理等異常透支記錄。
身份信息被冒用的,應第壹時間到戶口所在地公安局補辦,公安系統自動掛失。此外,應采取以下措施:
(1)到當地人民銀行征信中心采集個人征信報告,查看是否有異常貸款、信用卡處理等異常透支記錄。
(2)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明確身份信息被冒用,越詳細越好。如果發生直接經濟損失,可以撥打相關銀行的客服電話,說明具體情況,要求銀行凍結相關業務或註銷該卡。
(3)只要發現身份證被盜,就要追究被盜者及相關業務機構的責任,被盜者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另外,使用身份證辦理相關業務時,復印件應註明具體用途,限定使用範圍,避免被他人使用。
身份證號和姓名泄露會有以下危險:
1,垃圾短信源源不斷;
2、騷擾電話此起彼伏;
3.冒名辦卡透支債務;
4.冒充別人,要求轉賬;
5.有的不法分子拿到身份證,然後掛失銀行賬戶或信用卡賬戶,再補辦卡,設置密碼。
公民丟失身份證後,不需要掛失登報聲明。居民身份證遺失被他人使用的,使用者和審查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冒用他人身份證的,由公安機關處二百元以上壹千元以下罰款,或者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綜上所述,如果身份證信息泄露,可以向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等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投訴。如果身份信息被盜,請及時報警。壹旦身份證丟失或被他人盜用,造成財產和名譽損失,冒用者和考試部門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丟失身份證者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有權通過相應渠道向有關部門追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38條
信息處理者不得披露或篡改其收集和存儲的個人信息;未經自然人同意,不得將自然人的個人信息非法提供給他人,但處理後無法查明具體個人且無法恢復的除外。信息處理者應當采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和存儲的個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被泄露、篡改或者丟失;個人信息泄露、篡改、丟失的,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通知自然人,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