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適應巡航太坑了!”在浙江嘉興,余先生買了壹輛新能源車,想在高速上偷跑,於是開啟了自適應巡航功能。不料,他在駕駛車輛時,偏離了航向,余先生趕緊猛打方向糾正。結果他改的太多了。車輛瞬間失控,旋轉90度後撞上高速護欄。人沒事,但車輛報廢,護欄變形。#大吳的法律觀察# #普法行動-律師來幫忙#這是壹起普通的單方交通事故,法律責任非常明確。余先生對事故負主要責任,需承擔全部損失。包括車輛損失和護欄損失,如果於先生買了車損險,可以獲得全額賠償,獲得賠償後可以去取新車。如果沒有車損險,他只能自己承擔損失。護欄損失由強制保險先行賠付,超過2000元的部分由商業保險賠付。於先生,為了這款新能源車,我等了三四個月了,剛上牌半個月。這是壹輛全新的汽車。這輛車裝有自適應巡航系統。車輛有自己的壹套控制車輛行駛狀態的邏輯,部分替代了駕駛員的操作。那麽,事故發生後,全是司機的責任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目前只包括駕駛員、乘客和行人,但對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智能汽車提出了挑戰。這不僅僅是交通事故糾紛,更是產品質量糾紛。司機是直接侵權人,但制造商是產品制造商和銷售者,法律關系變得更有責任。1年8月,深圳出臺相關管理規定,對自動駕駛狀態下車輛的事故責任劃分進行了嘗試和探討。在規定中,根據自動駕駛的水平給出了不同的方案。在L3或L4自動駕駛狀態下,司機是第壹責任人,而在L5中,車輛的所有人和管理人在完全沒有人工操作的情況下承擔賠償責任,簡而言之就是所有人和司機。於老師開啟的自適應巡航功能是比較初級的自動駕駛功能,主要是控制車速和保持車距。作為司機,他還是要控制好方向。當他發現汽車偏離軌道時,他猛打方向。可見他開高速太懶了。即使按照深圳出臺的新規,於先生是有責任的,也很難說是車的質量缺陷。事故發生後,余先生責怪自適應巡航功能太坑,對工程師來說有點太難。如果真的想偷懶,還是需要L5級自動駕駛。等等,用不了多久就實現了。關註我@中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丮𰵎丮丮𰵎2000014北青網,杭州交通918
(圖/文/圖:太平洋汽車網問答叫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