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簽證申請表。(韓國簽證申請表)
2.照片:半年內拍攝的1張白底彩色證件照,規格為33*48mm或35*45mm。
3.護照:有效期超過6個月的個人護照。
4.身份證:身份證原件及其正反面復印件。
5.經濟能力證明原件(選壹項):
-最近六個月內信用卡或儲蓄卡的聲明原件。
-最近六個月的銀行對賬單原件(簽證申請的基準是銀行對賬單必須在兩周內提交)。
-最近六個月的社會保險記錄。
-車輛及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
6.其他居住地的情況(選壹項):
-暫住證(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最近三個月的社會保險證明(2016-6-6)。
其他所需信息:
1.在職人員(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戶籍除外):
-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並加蓋公章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並加蓋公章;
-在職證明:需要用公司正規信箋紙打印,信中需要註明申請人姓名、護照號碼、工作時間、職位、月總收入、赴韓日期、公司地址、聯系電話、傳真號碼。單位負責人應在信函上簽名並加蓋公司公章。
2.退休人員:
需要退休證明的復印件。
3.在校學生:
-整個學生證的復印件。
-需要學校的離校證明原件。
4.失業人員:
失業和自由職業者可提供資產收入證明和直系親屬(夫妻、父母)關系文件。如果是家庭主婦,需要提供配偶的工作和資產證明,並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二、辦理程序:
2017年3月6日起,領區內所有申請人可直接向領事館遞交申請或找領事館指定的旅行社代為申請。
韓國駐華使領館的領土劃分如下:
1-駐華使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新疆、西藏自治區、青海。
2-駐沈陽總領事館:遼寧省、黑龍江省、吉林省。
上海總領事館:上海、安徽、江蘇和浙江省。
4-駐廣州總領事館: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海南省和福建省。
5?-駐青島總領事館:山東省。
6-駐成都總領事館:重慶、四川、雲南、貴州。
駐Xi總領事館:陜西省,甘肅省,寧夏回族自治區。
8-駐武漢總領事館: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西省。
9-駐大連領事館:大連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旅順口區、金州新區(金州區、開發區、保稅區)。
擴展數據:
註意事項:
1.所有申請人均需提供身份證原件(未成年人可用戶口本原件代替)。
2.請提供完好的身份證原件。如果消磁或損壞,大使館將無法讀取信息。
3.大使館不接受6個月內有韓國拒簽記錄的簽證申請。
參考資料:
韓國簽證網站-韓國簽證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