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每個國家或地區都有相應的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或不良信用記錄名單。可以登錄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的官方網站,如法院網站、信用監管部門網站等,或者使用相關信用查詢平臺進行查詢。在搜索框中輸入壹個人的姓名、身份證號或其他個人身份信息,即可得到相應的查詢結果。
2.使用信用查詢平臺:壹些信用查詢平臺為失信者提供查詢服務。可以在這些平臺註冊,提供相關個人信息,查詢自己的信用記錄,是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3.去當地法院或征信監管部門查詢:也可以親自去當地法院或征信監管部門查詢,了解自己是否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提供自己的個人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證號等。,以便相關部門查詢妳的信用記錄並給出結果。
4.咨詢律師或信用咨詢機構:如果您對查詢結果有任何疑問或需要進壹步說明,可以咨詢當地律師或信用咨詢機構,尋求專業幫助和建議。他們可以幫妳分析查詢結果,解釋相關法律規定,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
失信的人會變成什麽樣?
以下情況會成為失信者:
1,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2.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3.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逃避執行的。
4.違反財產申報制度。
5、違反限制高消費令。
6.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總結壹下,查失信的方法有查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利用征信查詢平臺、去當地法院或征信監管部門、咨詢律師或征信機構等。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
第壹
被執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並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依法對其進行信用懲戒:
(壹)以偽造證據、暴力、威脅方法阻礙或者抗拒執行的;
(二)以虛假訴訟、虛假仲裁或者隱匿、轉移財產等手段逃避執行的;
(三)違反財產報告制度的;
(四)違反限制高消費秩序的;
(五)被執行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執行和解協議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