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規則
壹是自覺服從監考人員和其他考試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礙考試工作人員履行職責,擾亂考場和考試工作場所秩序,危害他人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不得違反考試期間疫情防控要求。
二、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接受身體健康監測、入場安檢、指紋比對或人臉識別。
禁止攜帶各類電子通訊工具(如手機等具有發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設備)、電子存儲和記錄設備、手表、塗改液、修正帶等物品或附件進入考場。按照考點的規定和具體要求存放手機等違禁物品。
三、考生自備考試文具可以用透明塑料盒或塑料袋包裝。基本裝備:2B繪圖鉛筆(HB)、0.5mm中性黑色自來水筆(可更換筆芯)、壹套測試尺(量角器、三角板)、圓規、橡皮擦、無字透明墊。
禁止將超過上述品種的文具帶入考場。經監考老師允許,可攜帶透明塑料瓶裝飲用水(因考生弄濕答題卡耽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考)和透明(玻璃或塑料)小瓶風膏或小濕巾。
四、考場時鐘的時間指示不作為考試時間信號,僅供考生掌握時間參考。考試時間以考試中心發出的鈴聲為準。
五、每次科學考試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二代身份證在考場正門排隊等候,並在視頻監控下依次進入考場自覺接受監考老師的安檢、人臉或指紋驗證,並將準考證、二代身份證放在課桌左側(或右側)以備查驗。
六、領取答題卡和試卷後,應在規定位置和規定時間內準確、清晰地填寫姓名、準考證號等。因答題卡、答題卡缺失、錯誤或字跡不清而影響評卷結果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如遇試卷、答題卡發放錯誤、字跡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頁,可舉手提問,考前向監考老師報告;考試後提出更換的,延誤的考試時間不予補償;涉及試題內容的問題,不得由監考人員提問。外語聽力考試時,不要問監考老師,保持安靜。
七、考試開始後15分鐘(外語科目帶聽力考試14: 45開始禁止考生進入考場)禁止考生進入考點參加當期科目考試,原則上交卷時間不得早於考試結束前30分鐘。交卷後,不得進入場內繼續考試,也不得在考場附近停留、交談。
八、考試信號發出後必須開始答題。
九、在答題卡和答題區對應的題號上,寫在試卷、草稿紙或答題區對應的題號壹律無效。不得使用規定以外的筆和紙,不得在答題卡上做任何標記。
十、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不吸煙、不喧嘩、不交頭接耳、左顧右盼、打手勢、打信號,不夾帶、偷窺、抄襲或故意讓他人抄襲,不抄寫答案或交換試卷、答題卡、草稿紙,不傳遞文具、物品等。,不得將試卷、答題卡或草稿紙帶出考場。
如身體出現異常,應立即向考試工作人員和監考人員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