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武漢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大學生)參保登記、變更、核準業務
暫停時間:從2021年65438+2月14日17: 30。
相關註意事項:停機期間,被保險人的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2022年度繳費業務延期至2022年2月28日。
2、武漢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登記、變更、核定業務。
暫停時間:從2021年65438+2月15日17: 30。
恢復時間:業務處理的恢復時間將另行通知。
註:停機期間,被保險人的醫療保險待遇不受影響。
3、武漢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含大學生)定點醫療機構實時網上結算業務。
暫停時間:2021年65438+2月22日18: 00。
恢復時間:2021,12,31,23: 0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患病、工傷、失業和生育時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第三條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原則,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第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和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的繳費情況。第五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社會保險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基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財政支持。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