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公安機關對文職人員的實際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5名公安文職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保守工作秘密;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大專以上學歷;1971年後出生1個月1天。
6.本人、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無犯罪記錄,無被開除公職記錄;
7.具備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和工作能力。詳見招聘簡章。
二、考試報名方法
(1)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 * *招聘110 35名操作工和10名醫務人員,具體崗位職責、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見招聘簡章。65438+2月19起,可通過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上海公安門戶網站()查詢。
(二)報名方式
1.本次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報名時間為2月24日65438+9:00-15:30;
報名地點為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長寧區中山西路620號,近天山路)。
公交線路:69、71、88、127、829、941。
軌道交通:2號線中山公園站下車,3號線延安西路站下車。
2.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按照本招考啟示中的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公安機關文職人員考試報名信息表》。申請人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如個人提供的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壹切後果自負。
3.報考人員報名時應攜帶兩張壹寸免冠照片、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上海市專業技術漢字入門水平測試證書和職稱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
4.現場報名的同時收取考試費並發放準考證。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報考110操作員崗位的,參加文職人員基本素質測試;報考醫務人員崗位的,在面試階段進行醫療護理方面的技能測試。
1,基本素質測試時間定於2006年2月30日。報考人員必須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發放的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並隨身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
2.基本素質測試全部為客觀題,測試滿分為100。考試科目為《公務員基本素質測試》。
3.報考110操作員崗位的人員,須在2007年14日前參加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組織的“漢字速錄等級考試”,達到二級及以上。漢字輸入水平測試的標準和方法詳見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www.spta.gov.cn),報名電話為:56334026、62580202、62932562、28196966。
4.考試合格分數線可在2007年6月65438+10月07日後通過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www.spta.gov.cn)網站或語音電話(95001966)查詢。
四。招聘程序
1.考試合格者,資格審查合格後進入面試。
2.面試合格者按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郵寄體檢通知的體檢安排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公安機關負責對合格人選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實績和資格條件進行考察,對考察結果按有關規定予以保密。
3.根據考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並在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站和上海公安門戶網站公示壹周。經公示無異議後,擬聘用人員由市、區人才服務中心按規定程序簽字,送公安機關文職崗位工作,試用期3個月。文職人員在試用期內應當接受崗前培訓和試用期考核。
動詞 (verb的縮寫)工資標準
110配線崗試用期工資1000元,試用期滿後正常月收入不低於2000元;醫務人員試用期工資為1100元,試用期滿後正常月收入不低於3000元。(以上標準均包含個人應繳納的“四金”和個人所得稅)。
政策咨詢電話:62334943
考試咨詢電話:64049005
監督電話:24022540
上海人才服務中心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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