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發布了《心理咨詢師國家職業標準(試行)》,正式將“心理咨詢師”列入中國職業大典。
2015年,國務院制定了《全國精神衛生工作規劃2015-2020》,旨在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加強精神障礙的預防、治療和康復,促進精神衛生事業全面發展。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關於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要求,根據《關於加強心理健康服務的指導意見》、《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及相關政策,加強心理健康服務,完善社會心理服務體系,中國人才測評網決定組織開展心理咨詢師崗位勝任能力評估和人才儲備工作。中國國家人才評價網頒發了心理咨詢師崗位勝任能力評價證書和心理咨詢師人才儲存卡,納入中國國家人才評價網專業人才評價信息庫。
2022年最新考試安排:
第壹,評價時間
心理咨詢領域崗位能力素質測評時間為7月30日,31。
崗位能力評估的開放時間:
上午9:00-65438+上午3: 00
65438+下午4點至65438+下午8點
(註:報名截止時間為7月25日)
二、評價安排
測評平臺:中國人才測評網心理咨詢行業人才平臺。
三、評價專業
心理咨詢師,心理傾聽者,心理催眠師,婚姻情感咨詢師。
四、評價項目
綜合質量評估
職業能力評估
(註:考生可根據個人情況自行選擇時間,完成所有考核項目)。
動詞 (verb的縮寫)評估內容
綜合素質測評包括:專業素質測評(情緒、自制力、人際關系、適應等。)和專業能力評價(溝通能力、學習運用、計劃執行、抗壓能力、友善度、決策判斷等。).
專業能力的評估包括:心理診斷、心理咨詢、心理測試、eap培訓中常用的工具和活動等。由選擇題、選擇題和判斷題組成,滿分100,60分以上視為評價考試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