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好比那句“醫生救10人和殺壹個人的意義是不壹樣的”。
救死扶傷是醫生的職責,但是殺人是違法的。
因此,孫對的所作所為是不可原諒或寬恕的,即使有再多的悔悟。
首先給大家說說孫事件:
孫是雲南昆明人,出生於1977。1997以來,孫始終觸碰法律底線,實施了多起違法犯罪行為,且行為極其惡劣,如故意傷害、尋釁滋事、侮辱婦女等。,且已被法院判處死刑、有期徒刑等。,但他卻利用個人的社會關系,壹次又壹次地減刑,釋放自己。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孫的行為終於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他母親事後出現,做了懺悔,但顯然已經太遲,沒有意義。
從孫事件中,我們也看到了以下問題:
1,教育的重要性
據了解,孫小時候家庭教育不太好,父母疏於管理,最終導致孫長大後不僅無視道德底線,還屢屢違法。生命的開始本質上是好的。教育的好壞可以直接決定這個人將來有沒有成就,所以從這件事可以看出教育的重要性。
2.不要對不法經銷商寬容。
從孫犯罪的過程中可以看出,他壹開始並沒有作惡,而是壹點壹點走向了罪惡的深淵。同時,對壹些被他侵犯的人,壹開始是寬容的,這也助長了他內心陰暗面的滋長。如果當時這些人沒有容忍他的所作所為,結果可能不會像我們看到的那樣。
3.親戚要盡快幫他恢復。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只要不判死刑,他也有悔改的機會。如果孫的親屬能在他犯罪之初及時發現並幫助他悔過,他後期就不可能繼續作惡,也極有可能有壹個相對較好的未來。
母親的愛是偉大的,我們痛恨孫的所作所為,但即使是這樣壹個可惡的人也有壹個善良的母親。他的母親其實想幫助孫在壹定程度上減輕他的罪過,同時可能也想得到壹些心靈上的安寧。雖然這種做法表面上沒有任何意義,但我們可以看到這位母親真誠地向大家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