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受理機構:受理機構是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內設的相應處室,是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主體。受理機構的詳細聯系方式請參見政府及衛生行政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應用:
1.獲取並填寫申請表。
向受理機構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必須填寫、復印有效,可在受理機構領取,也可從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網站下載。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應盡可能詳細清晰地描述所需信息;如有可能,請提供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其他有助於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
2.提交申請表。
申請人可以通過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網站、信函或親自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信函方式申請的,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申請人也可以到受理機構現場申請。
受理機構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
申請處理:受理機構收到申請後,將對申請的要素是否齊全進行形式審查,對要素不齊全的申請予以退回並要求申請人補正。申請的信息屬於行政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的,受理機構應當中止申請受理程序,並告知申請人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申請辦理時限:受理機構按照工作流程受理依申請公開事項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回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