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1.房屋補償費(房屋置換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所有權人的損失。按被拆房屋的結構和折舊程度劃分,按平方米單價計算。
2、周轉補償費,用於補償被拆遷房屋的居民因臨時住房不便或要求臨時住宿,具備臨時居住條件的,按被拆遷房屋人口按月予以補助。
3.獎勵補償費用於鼓勵被拆遷居民積極協助房屋拆遷或自願放棄部分權利,如自願搬遷至郊區或不要求拆遷單位安置房屋。房屋拆遷補償費標準由當地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和國家有關法律政策確定。
4.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與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結構的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格=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格。
征地工作程序
1.通知征地事宜。征地依法報批前,當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將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方式等書面告知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被告知後,所有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在被征用土地上種植、種植、建造的地上附著物和青苗不予補償。
2.確認征地調查結果。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會同交通、林業部門對擬征用土地的權屬、類型、面積和地上附著物的權屬、類型、數量進行調查,調查結果應當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地上附著物所有權人、市動遷辦進行確認。
3.組織征地聽證會。征地依法報批前,國土資源部門應當告知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有權就被征用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方式申請聽證。當事人申請聽證的,應當按照《國土資源聽證規定》規定的程序和相關要求組織聽證。
4.簽訂征地補償協議。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補償標準,與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個人簽訂征地補償協議,並將協議連同征地量作為征地報告的必備內容壹並上報。
5、公開征地審批。依法批準征收的土地,由省國土資源廳通過媒體向社會公示,但國家保密規定等特殊情況除外。縣(市)國土資源部門應當按照《征地公告辦法》的規定,在被征收土地所在的村、組公布征地批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