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規範的修訂過程中,規範編制組經過廣泛的調查研究,認真總結實踐經驗,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廣泛征求意見,對規範進行了修訂,並經過評審最終定稿。
本規範分為10章和1附錄。主要技術內容為:總則、術語和符號、基本規定、管道部件和材料的檢驗、管道加工、管道焊接和焊後熱處理、管道安裝、管道檢驗、檢驗和試驗、管道吹掃和清洗、工程移交。
本規範修訂的主要技術內容是:
在1中,不適用範圍增加了石油、天然氣、地熱等勘探開采裝置的管道,采暖、通風、空調的管道,非圓形斷面的管道。
2.添加了“符號”壹節。
3.增加了管道分類的規定。
4.增加了管道組件光譜分析的材料範圍。
5.增加了安全閥應進行整定壓力調整和密封試驗的規定。
6.增加了制造斜接彎頭、焊接法蘭接頭和支吊架的壹般技術要求。
7.刪除了“焊接”的壹些壹般技術要求。增加了法蘭連接和支管連接的焊接要求。
8.增加了鋯有色金屬管道、夾套管和閥門安裝的壹般技術要求。
9.增加了焊縫射線照相和超聲波檢查的技術等級要求。
10增加了“脫脂”部分。
本規範中以粗體標註的條款是強制性的,必須嚴格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負責本規範強制性條文的管理和解釋,中國工程建設標準化協會化工分會負責日常管理,全國化工建設標準化管理中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本規範執行過程中如有意見或建議,請發至全國化工建設標準化管理中心站(地址:河北省石家莊市橋東區淮安東路28號仁和商務1-107室)備查。
本規範主編、參加單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審核人:
主編:中國石油化工勘察設計協會
中國化學工程第三建設有限公司
參加單位:全國化工建設標準化管理中心站
中國石化集團第五建築公司
中國石油吉林化工建設公司
中國葉兒集團有限公司管道鐵路工程公司
吉林化工學院
山東電力建設第壹工程公司
中國機械工業建築工程公司
中國核工業埃爾桑建設有限公司
惠生工程(中國)有限公司
阿梅克工程咨詢(上海)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夏、張永明、楊輝、胡、。
李功富張永光於大江山程家趙紅梅
鹿田顏祖慶
主考官:李柏年、葛、許、譚、李天光、李新浩。
紀王建生吳振平孫雲
張希敏蔣於陳紅璋